咨询电话:13036449463
您现在的位置是:眉山律师>婚姻家庭 > 正文

办理协议离婚经过的程序

来源:眉山律师  作者:四川眉山律师  时间:2015-04-27 10:31:48
分享到: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四川眉山高素梅律师

手机:13036449463E-mail:326037014@qq.com

地址: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时代广场七楼A座

UED:律师营销网

咨询电话:13036449463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